关于同意深圳瑞和康中医(综合)诊所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宝卫健医政〔2021〕276号
关于同意深圳瑞和康中医(综合)诊所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圳瑞和康中医(综合)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深圳瑞和康中医(综合)诊所执业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审核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评估,专家组认为该诊所基本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瑞和康中医(综合)诊所办理执业登记注册,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瑞和康中医(综合)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爱民路8号101。
(三)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四)服务对象:社会人员。
(五)法定代表人:无。
(六)主要负责人:陈炳记。
(七)诊疗科目:中医科。
(八)牙椅:无。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申请人(单位):深圳瑞和康中医(综合)诊所。
二、要求你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场所依法需要办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等行政许可的,在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开展执业活动。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医疗用房在投入使用、营业时需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四、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五、开业前请落实《广东省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规范开展医疗服务,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