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开展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燃放安全整治
本网讯 为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运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从5月开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吉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辖区商铺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信息系统建设不落实、物品的流向流量监控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
一是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对全县农村烟花爆竹市场进行重点排查,主要检查了经营点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非法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非法销售超标、伪劣、假冒和本地禁止个人燃放产品情况,共查获非法销售礼花弹等A类产品16件。
二是强化物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经营点按照标准、规范张贴标识,全面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流向登记。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产品,要求一律不得销售和购买。
三是加强道路运输环节安全监管。认真审查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严格落实运输通报机制,切实加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督执法力度,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和燃放作业人员资格,不符合相关标准条件的,一律不许可。对许可的燃放活动,严格落实主办单位和燃放单位责任,督促其按照技术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提高燃放规格、增加燃放数量。
四是加大安全燃放宣传教育力度。持续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高密度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广泛宣传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级别、包装和外观标识,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的区域、时间和烟花爆竹品种。通过持久有力的舆论宣传,做到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安全燃放烟花,防止因燃放烟花引发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