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异地门诊用药如何报销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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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城乡居民医疗异地门诊用药如何报销 | ||
内容 | 你好,我母亲是高城镇居民,在村里交的最高数的医疗保险,现在青岛市山大门诊用药共计7000多,请问怎么才能报销这部分医疗费用?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zfxx201****0745 | 提交时间 | 2016-03-10 09:40:06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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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门诊报销分普通门诊报销和慢性病门诊报销。普通门诊报销必须在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本镇范围内的任意一家村卫生室就医,您在青岛市山大门诊的药费不能报销。如果病种属于慢性病范围,可以进行慢性病鉴定后(每年3月和9月鉴定),享受慢性病门诊报销待遇,不过,鉴定之前的药费不能报销。慢性病报销详细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6953108 6967330。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16-03-10 15:19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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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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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2:58: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