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严打网络谣言提醒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警方通报去年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恶意编造发布谣言信息网民52人,其中刑拘5人、行政拘留15人,罚款、教育训诫32人。网安部门提醒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去年12月14日,网民“fan”在QQ群散布“买火炮筒炸××(注:某全国知名建筑)”等言论。接群众举报后,顺德区公安局迅速查明,网名“fan”即樊某(男,28岁,广东某光电公司员工)因个人网上投(集)资失利,在QQ群发泄不满。樊某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三日。
去年6月28日,一网民在三水网论坛上发表题为《亲眼目睹商业城天桥底抢小孩》的帖,称其刚刚去买完菜,走到天桥底的电梯口时,看到一妇女带着他的儿子正在玩,突然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抱起小孩就跑!该帖子发出后,被微信微博大量转发,一时间引起当地市民的不安。三水西南派出所迅速调查,查明系网民道听途说后添油加醋虚构“偷小孩抢小孩”事件。7月1日,西南派出所将造谣网民陈某(女,20岁,三水人)抓获并行政拘留五日。陈某称,其一时贪玩就在新三水网发布西南街道有人抢小孩的虚假信息。
去年“五一”前,我市微信网民“弼马温”在微信群发信息称,据可靠消息,暴恐分子要到我市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制造恐怖事件。网安部门迅速会同辖区派出所查获发布传播该虚假恐怖信息的嫌疑人梁某(女,35岁,禅城人)。
经查,梁某称其为好心提醒他人而在公司群组内散播恐怖信息,其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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