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广新局巴州区建立三项机制保障乡村文化振兴发展
建立乡村文化组织保障机制。把乡村文化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在乡乡建有综合文化站、村村建有文化室的基础上,党委设立乡镇(街道)宣传文化干事,配齐综合文化站人员,落实村(社区)专兼职文化志愿者,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能职责。
建立乡村文化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乡村文化建设投入力度,以城区为龙头,以乡镇为轴心,以村社为支点,加快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对乡村文化阵地建设坚持在资金投入上、场地设施上多予少取放活。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文化机构参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
建立乡村文化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经济、文化一体化考核机制和基层文化单位评价反馈机制,将乡村文化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和干部晋升考核体系,将乡村文化评价反馈结果作为对乡镇领导班子、文化干部评先选优的依据,以此增强乡镇开展乡村文化工作的责任心,调动文化干部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