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防总〔2021〕49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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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7日发表
各镇(街道)三防指挥部,区三防总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佛市三防〔2021〕49号)精神,2021年汛期定于10月21日结束。请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继续监视汛情、旱情和风情的发展变化,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农业防旱、水毁工程修复和内涝点整治工作。如遇特殊天气或突发事件,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报区三防办。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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