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涌司法所开展入矫宣告暨警示教育活动
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威慑力,强化社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和服管意识,2019年7月19日葵涌司法所在2505会议室为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徐某举行了入矫宣告仪式。驻区延伸监管警察、新区政法办司法科社矫负责人、葵涌司法所所长、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站治保主任、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代表参加了此次宣告仪式。
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因身体患有严重疾病,被龙岗区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徐某入矫宣告前对社区矫正存有错误认识,认为法院判了他暂予监外执行就没事了。葵涌司法所工作人员通知他办理入矫手续,告知他要接受司法所为期八个月的日常监管,他觉得这样限制了他的自由,入矫前态度较差,脾气较大,十分抗拒社区矫正,为了让他对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等的含义及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应受到的处罚等有深刻的认识,宣告仪式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起诉书、暂予监外执行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
随后驻区司法警官、新区司法科矫正负责人、葵涌司法所所长对徐某前期抗拒矫正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你一定要认清你自己的身份,你现在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是罪犯。你身处在无墙的监狱,不代表你有绝对的自由,你要配合、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如不配合社区矫正,我们将把你的情况如实上报至龙岗区人民法院,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希望你能珍惜党和国家“人性化”的管理制度所给予你监外服刑的改造机会,一定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彻底改过自新。新区及司法所都十分关心你,得知你患有严重疾病我们有考虑免除你每月8小时的社区服务,我们也在想办法帮你渡过眼下困难,希望你早日康复,重获新生。最后派出所民警、社区治保主任对社区服刑人员徐某进行了教育谈话和训诫,劝诫他要严格遵守矫正纪律,端正矫正态度,自觉接受改造,积极进行治疗,以阳光的心态面对矫正,真心的悔罪悔过。
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训诫教育中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最终表态会好好配合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徐某对自己是罪犯的身份有了深刻的认识,保证今后一定会主动接受社区矫正,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给司法所的工作带来困难。徐某表示认罪服法,今后会积极参加教育学习,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宣告仪式后,司法所与徐某签订了《扫黑除恶保证书》,要求其在服刑期间做到不参恶不涉恶,发现有黑恶现象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徐某表示配合。
葵涌司法所一直严格入矫宣告程序,严把社矫工作第一关,不放过一个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为社会输出合格守法公民。下一步,葵涌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强各项监管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矫正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发挥好入矫教育的警示和威慑作用,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确保刑法执行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