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区纪委监委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
4月23日上午,南岔区纪委监委召开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会议。南岔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于德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于大海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申了南岔区纪委执纪审查“走读式”谈话制度,通报了当前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情况,并对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事关政治责任,必须坚决落实省纪委《通知》精神和于大海书记的要求,从政治高度看待安全问题,深刻认识到执纪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底线”“红线”,也是“生命线”,必须做到百分之百,确保执纪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审查调查程序及办案人员责任。一是细化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审批手续,强化责任意识,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依纪依法规范办案程序,依纪依法文明使用办案手段,确保办案工作安全运行。二是保证审查调查安全。坚决保证办案谈话安全,进一步完善“走读式”谈话安全制度,细化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工作流程。做好谈话风险研判及安全保障预案,注重对谈话对象心理疏导,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谈话后,认真履行谈话对象交接手续,并积极做好谈话对象思想减压和心理疏导工作,严防安全事件发生。三是落实办案责任。制定《南岔区纪委监委执纪审查期间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明确办案组长是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办案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责办案,又要负责安全,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