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新系统新增授权办理三项业务
记者从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中心定于9月30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10月1日新系统上线后,将新增授权各归集受托银行直接办理三项业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益,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在新系统上线后,新增加授权各归集受托银行直接办理职工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三项业务。10月8日起,中心与各受托行即启动使用中心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所有业务件按中心与各受托行的业务规程及授权要求操作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各项业务。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上述三项业务,可在10月8日后在有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归集银行网点上直接办理(各区县缴存单位及职工仍须在原区县归集开户网点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为保障做好新、老系统数据和财务结算时点的准确对接,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将于9月27日(星期二)至9月30日(星期五)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及各区县管理部将于9月30日(星期五)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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