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启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
日前,高新区工商分局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淄博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和年报公示工作。
凡符合下列公示条件的区内企业均可参加申报2016年度淄博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新申报企业需成立满三年,近两年经济效益良好;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和品牌具有的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企业在前两个年度信用良好,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
参加2016年度淄博市"守重"保留公示企业年报需提交《"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其内容包括2016年企业在"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方面的情况;《企业2016年遵纪守法情况承诺书》和2016年度会计报表。企业(包括市级保留守重公示企业)自愿申报,并于4月20日前委派工作人员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高新区工商分局市场科办理。
高新区工商分局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2016年度淄博市"守合同重重信用"企业,将组织开展好"守重"企业评选活动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按要求开展申报。同时,按照《淄博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确定好推荐企业名单,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自愿、公平、公平、公开原则,不强制企业参加,不乱收费用。此外,高新区工商分局还加强动态监管,对申报中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对公示后有失信行为的上报市局撤消其公示资格。(杨金榜 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