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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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信息公告表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70062 |
工程名称 |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工程2021-2023年度维护性疏浚工程施工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交水便函【2021】74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韩江路31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
设计单位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邹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932215、0754-87123068 |
工程地点 |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主航道 |
建设规模 | 本次疏浚维护工程范围为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直线段长5400m,通航宽度238m,挖槽宽度230m,边坡为1:10的广澳港区公共航道,使用按底高程-16.2m进行控制,底高程-16.6米(年终验收标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的标准进行维护,维护期限为3年(2021-2023年)。疏浚总量为214.2万立方米。项目预算审核后总投资为50911698.42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汕头港广澳港区航道二期直线段长5400m,通航宽度238m的公共航道进行维护,航道边坡为1:10,底高程-16.6m(年终验收标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使用按底高程-16.2m进行控制,维护期间应加强监测,及时扫浅清淤。疏浚总量为 214.2 万m³。边坡1:10的标准进行维护。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投标人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1.2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响应的施工能力。1.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登记。1.5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1.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index.html)”中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1.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9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 1.10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有独立承揽过5万吨级(或以上)沿海航道疏浚业绩或沿海港口项目中含有5万吨级或以上港池、航道疏浚工程的施工业绩。1.11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在广东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最近一次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首次进入广东省或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1.12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必须提供两艘舱容4500M³或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可自有或租赁),其中一艘挖泥船施工、另一艘为备用。提供施工船机证明及船只适航有效证件(以船舶检验证书为准),不提供证明及证件的视为无效。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或意向。1.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现场递交本招标公告所需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2.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在报名时核对) |
2.2.1 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投标申请登记表》;2.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9.143.235.38:8000/index.html)”中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时,应授权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人);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或盖章;2.2.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2.2.5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2.2.6 提供挖泥船的有效船舶检验证书、所有权证书及船舶舱容证明(可由船检部门出具)等。2.2.7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 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本项目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的日程安排表),递交地点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公告为准。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如某个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公告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获取;(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
购买时间 | 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711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71131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7.27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1年8月6日 17:00 |
保证金截止 | 2021年8月20日 16:30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1年8月24日 8:30 --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年8月24日 10:00 |
备 注 | 请投标人在项目提疑截止时间前编辑提疑邮件发至邮箱:15433901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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