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宝山区培训机构评优奖励公示(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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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5日发表
根据《关于调整宝山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奖励政策的若干意见》(宝人社〔2014〕66号)第十条的规定,经培训机构自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评估,先进机构是上海中冶宝钢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上海市爱晖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每家奖励20000元;鼓励机构是上海市宝经技术培训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每家奖励10000元;奖励经费总计7000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月22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79号304室
联系电话:56119997
邮政编码:201999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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