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8日
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决定》(深发〔2015〕7号),深化查违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源头防控和执法刚性监督,从根本上推动我区查违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工作思路
在当前我区查违工作的基础上,以全面、有效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实现违建“零增长”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对工作流程实行全面再造、优化,以“属地为主,网格覆盖”为基础,以“巡办分离,明确责任”为原则,以“科技引领,整合资源”为依托,以“抓住节点,全面管控”为手段,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全方位加强人、财、物和制度保障,建立新型的查违格局,为我区加快建设“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勇当“四个全面”先行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查违共同责任体系
为便于加强管理和统筹执法,查违工作实行板块化管理,将各类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管统一纳入辖区网格,彻底消除巡查执法存在的模糊或交叉地带,确定以街道辖区为划分的属地管辖责任制,确保巡查全覆盖、执法无死角。各查违共同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勇于担当,加强联动,切实形成全区查违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
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级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全区查违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牵头查处在全区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研究疑难、新类型案件。根据工作需要,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可调度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跨街道交叉巡查和联合执法。
各街道办事处是辖区查违工作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和协调辖区各项查违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用地(含农地、林地、公园绿化用地、水务用地、储备用地等特殊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管。各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要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以坚守政治纪律的决心,坚定实现辖区违建“零增长”的目标,充分调度辖区网格员、执法队、农林水务部门等各方力量,严查严控辖区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按照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街道的顺序,各街道执法队分别加挂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第1-6队牌子,是街道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具体负责辖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监管、制止和查处等工作,人、财、物由街道办事处管理,业务上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指导和监督。根据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各街道执法队以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的名义开展执法,包括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迳行拆除”,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等。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要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备案审查和监管,严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投资违建。
经促、城管、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管地部门分别对其所管辖的国有农地、林地、水务用地、国有储备用地等特殊用地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便于统一管理和开展街道集中执法,各管地部门应当将自管或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用地进行梳理,逐一理顺关系,各街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全面监管,各管地部门对各街道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按照“费随事转”原则,相关用地管理经费也相应划拨给街道。对地块移交后发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各管地部门应及时移交所辖街道进行查办,并积极协助街道开展执法行动;对地块移交前因历史缘由形成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由各管地部门厘清经济关系和相关合同纠纷后,一个月内移交街道进行处理。其中,城管、环保水务等具有相应执法权的部门和各街道执法队要加强执法协作,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违法建设及其违法建设涉及的占用或毁坏林地、污染环境或水源、占用河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执法合力。
供水、供电、建设、公安等部门根据职责配合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联动执法。供水、供电部门要严格进行用水用电报装审批,对区、街道两级规划土地监察机构通报的违建列入监控“黑名单”,不得为其提供水电,要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违建工地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和建筑市场的监管,严查违法施工及违法供应混凝土行为,将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采取必要管理措施,依法取缔不具备从业资质的施工队伍。公安分局及各所辖派出所要派出专门的警力配合、对接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开展执法,遇重大执法行动时及时到场协助,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共同责任单位依照《宝安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区社区网格管理办负责全区社区工作网格的划分和统筹管理,对网格员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办法和网格员绩效考核制度。区信息中心负责配合区查违办、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开发、建设及维护智慧查违系统,提供技术支撑。
(二)明确责任人
各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是辖区查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街道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街道执法队队长和相关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各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相关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工作站站长、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对社区的未征未转地、征地返还用地等负有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
三、依托“织网工程”构建智慧查违“1+6+4”系统
宝安区智慧查违“1+6+4”系统是指在现有“织网工程”实有事件管理平台(以下称“平台”)上进一步拓展功能,打造查违专属板块,建立以区查违办为指挥中心,6个街道为分中心,4个管地部门为副中心的查违信息联网系统。
“1”是指全区查违监管指挥中心,由区查违办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主要功能有:(1)接收平台传递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信息,并实现向6个街道分中心和4个副中心的分拨和传递,统筹调度全区查违巡查、执法力量;(2)实现对全区各街道违建发生率、违建查处情况的全面掌握,通过信息的收集完成数据挖掘、统计及分析,为全区查违工作的决策提供支持;(3)通过对巡查发现率、查处到位率的统计分析,对巡查、执法人员进行督办和考核。
“6”是指6个街道分中心,由各街道执法队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主要功能有:(1)指挥开展辖区属地的日常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即时录入平台;(2)接收区查违监管指挥中心分拨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信息,调度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和查办,并进行信息反馈;(3)对辖区各类用地的巡查、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和检查。
“4”是指经促、城管、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4个管地部门副中心,由各管地部门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主要功能有:(1)调度本部门力量开展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即时录入平台;(2)接收区查违监管指挥中心分拨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信息,履行相关行业管理职责,其中有执法权的部门要调度执法力量配合街道执法队开展执法行动,同时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查处;(3)对各街道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构建巡办分离的查违闭环管理机制
按照“1+6+4”智慧查违系统架构,从“巡查、定格、查办”三大节点入手,按照“巡办分离”的思路,将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全程纳入电子化监督,完成巡、办、管、督的闭环管理。
(一)“多网格、大巡查、全覆盖”的巡查发现机制
1. “地上巡”:以街道属地板块为主的多重网格
(1)“小网格”的网格员日常巡查。在“织网工程”社区工作网格的基础上,网格员增加巡查采集对应网格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信息的工作职责;每天对网格内所有区域全面巡查一次,并将巡查情况上传平台,若发现新增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录入平台。社区工作网格作为街道巡查的基础网格,覆盖各街道辖区所有区域,网格员队伍由所辖街道调度指挥。
(2)“中网格”的街道属地巡查。街道执法队巡查人员以社区为网格开展日常巡查,在网格员巡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属地进行全时段、全覆盖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录入平台。
(3)“大网格”的区机动重点巡查。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以街道为网格开展机动巡查和重点巡查,在网格员巡查、街道执法队巡查的基础上,再次实行巡查和检查,每月至少对全区重点及大型违建工地巡查一次,每季度至少对全区所有违建工地全面巡查一次,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录入平台。
各类巡查人员均配备移动终端PDA,链接“织网工程”实有事件管理平台,实现巡查信息录入、巡查轨迹记录、巡查任务接收、核查信息反馈及照片上传。
2. “群众报”:发动多方力量采集违建信息
将群众来访、电话、邮件、网络与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市转办案件等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举报投诉信息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将举报投诉信息分拨至相应单位进行快速核查、办理和督办。
3. “天上看”:以无人机、卫片等技术查缺补漏
(1)对松岗、石岩等未有航空管制的区域,在靠人力难以到达的危险或偏僻地带,辅以无人机巡查航拍,无人机可实时将图像传至平台。
(2)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省、市卫片执法检查,通过前后不同时期的卫星图像比对,对地表变化情况进行全面监测,让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无所遁形。
(二)“准确完整”的信息定格机制
1. 固定存量违建工地信息。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牵头,各街道执法队具体负责落实,对全区2738处违建工地,通过登记、拍照、坐标定位等手段采集违建完整信息,所有信息均录入平台,并进行逐一编号。定格后的违建工地将按网格落实防控责任,并可在网络上实时查询现状信息(包括建设现状、具体位置、违建类型、用途、违建业主或建设单位、查处情况等)、变动信息(是否动工、有无增量)和相关责任人信息。对存量违建,各街道要积极推动落实拆除、没收等执行工作,或按照相关疏导政策积极化解。
2. 固定新增违法信息。巡查人员发现疑似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通过登记、拍照、定位等手段采集违法信息,并实时上传至平台进行固定;经复核确属违法的,采取下一步查处措施。
3. 固定特殊用地信息。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牵头,组织经促、城管、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管地部门将其所管辖的特殊用地面积、边界、管理情况等信息上传至平台进行固定,并叠加到“织网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在日常巡查中予以标识。
(三)“快速反应”的“短平快”查办机制
平台接收到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信息,经筛选剔除重复信息后,传至区查违监管指挥中心,区查违监管指挥中心按“板块划分、属地管理”原则分拨传送到街道分中心,由街道分中心通过PDA迅速调度街道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若违法行为发生在特殊用地,则同时分拨传送到相应的管地部门副中心。
经现场核实的违法行为,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要依法从快查处。依法可予“迳行拆除”的,坚决“迳行拆除”或对新出现的基础予以回填;对未产生增量的抢建及时制止,并采取断水断电、清退工人和清理建材等措施;对违法用地行为破坏地表的,恢复原状。街道执法人员要于24小时内将查办情况通过PDA反馈至平台。
查办过程中,供水、供电部门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违建工地实施断水断电措施,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要严查违法供应混凝土的行为,住建部门对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书面移送的向违法建筑工程提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且拒不整改的有资质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四)“实时督办、全程***”的管理机制
1. 复查
新增违法信息定格后,平台将定期生成复查任务通过PDA分拨给网格员,并进行动态监控,直至新增违法行为被彻底消除违法状态为止。
2. 考核
平台每天、每月对巡查人员巡查公里数、巡查路径违建发现率、执法人员案件办结数、履职到位率等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形成日报表反馈相关单位负责人,形成半月报表、月报表报送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送街道主要负责人、各管地部门主要负责人。
3. 监督
(1)但凡录入平台的信息,包括巡查、查办等各类信息原则上不可逆改,对确属录入错误或者出现情况变动的,由区监察局与区查违办召开联审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改动,并存档备查。区监察局可随时登录系统进行抽查,负责对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各街道和管地部门巡查、查处情况的全面督察。
(2)平台每周生成网格违建增量统计报告,为全区查违形势的分析判断提供数据支持,并作为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评价依据。
(3)平台每季度或每半年导入省、市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将卫片图斑通过坐标定位、图层拓扑叠加到地理信息系统,从而对各方巡查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五、全方位加强支撑保障
(一)人、财、物保障
1. 规范网格员的管理。在全区划分为3897个社区工作单元网格的基础上,为保障网格员巡查工作顺利开展,经综合考虑网格面积大小,以及建成区、特殊用地等分布情况,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160名网格员,其中新安6名、西乡32名、福永26名、沙井28名、松岗32名、石岩36名,增加后全区网格员人数为4057名(网格员人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作相应增减)。区社区网格管理办负责统筹对网格员队伍的管理,以“基本工资+绩效”的方式,制定网格员参与巡查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管理办法,增加的网格员基本工资按原有网格员工资安排渠道进行保障,绩效工资按全区网格员每人每月700元预算列入区财政保障。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区查违办要定期联合开展对网格员的业务培训。
2. 软硬件设备配置。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在现有“织网工程”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增加查违功能板块;区查违办牵头各街道、各管地部门建立“1+6+4”智慧查违系统,包括相关软件的开发及物理平台、操作环境、网络配套的建设,同时为巡查、执法人员配备PDA等移动终端设备;区信息中心全程提供技术支持;所需经费纳入“智慧宝安”建设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积极配合做好该项工作。各街道要为网格员配置足够的电动车及巡查辅助设备。区查违办会同各街道及各管地部门摸清对执法车辆的需求,将车辆增加与调整情况报车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由区财政局保障落实。
(二)制度保障
1. 议事决策制度。区委书记办公会每两周专题听取查违工作情况报告;区政府定期召开全区查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阶段性查违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参照区里的做法,每周听取辖区查违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工作开展,同时定期组织辖区各社区、派出所、供水、供电等部门召开街道一级的查违联席会议。
2. 定期通报制度。区查违办通过日常巡查和调取平台数据,定期对各街道落实辖区查违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两周在区委书记办公会上通报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每月对各街道动工违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专项通报反馈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并抄报区挂点领导;每季度分析全区查违形势,形成专报上报区委区政府。
3. 交叉检查制度。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可根据查违形势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开展日常交叉巡查和执法检查,或调度街道进行联合执法或者驻点执法。
4. 奖惩制度。在奖励方面,为保持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激发活力,建立常态化的查违领导干部岗位定期交流与晋升激励机制。对在查违岗位或分管查违工作3年以上,未有廉政纪律问题的领导干部,可轮岗交流到其他部门;对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且工作能力突出的,在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提拔执法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优先从执法人员当中择优录用;制定面向现有临聘人员的薪酬调整及激励机制,原则上以精神奖励为主,若确需物质奖励,需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要求和程序报批。在惩处方面,若我区在市查违共同责任考核不合格,按照市“1+2”文件规定追究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结合全市全年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每年开展1次全区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及其他共同责任单位经考核不合格的,对其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分管领导停职检查,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责令辞职;各街道因控违、查违不力,致使辖区违建增量问题突出而导致考核不合格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停职检查,分管领导责令辞职,履职不到位的街道执法队队长和相关负责人免职并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对违建问题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工作站站长进行问责,对发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违建的,追究法定代表人相应责任;对巡查人员巡查未到位、未将巡查情况及时录入平台,以及执法人员查办不及时、履职未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发现工作人员存在以权谋私或渎职失职行为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明察暗访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将查违列为行政监察的重点领域,定期开展明察暗访行动,通报各街道、各部门履职情况,加大对行政无为的问责力度。
6. 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违建,以及干扰、插手查违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制定制度,对参与兴建违建,参与非法出租、倒卖土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经发现就地免职;对支持违建,或为违建业主通风报信、跑风漏气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予以严厉追责;建立党员干部干扰查违、插手案件查处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党员干部为违建说情、打招呼,或干扰、插手案件查处的行为,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主要任务分工表
主要任务分工表
序号 | 类别 | 工作事项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以板块化的属地管理为主,明确工作职责 | 各街道执法队分别加挂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第1-6队牌子 | 为便于开展统筹调度执法和联合执法,按照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街道的顺序,由区编办下发文件,在各街道执法队分别加挂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第1-6队牌子。 | 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牵头,区查违办及各街道配合 | 2016.3.15 |
2 | 将各类土地统一纳入网格进行管理 | 为便于统一管理和开展街道集中执法,各管地部门应当将自管或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用地进行梳理,逐一理顺关系,各街道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全面监管,各管地部门对各街道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 经促、城管、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4个管地部门牵头,各街道办配合 | 2016.3.15 | |
3 | 研究相关执法权下发 | 为便于开展统筹执法,研究将环保水务部门的执法权限相应下放给街道。 | 区法制办牵头研究,各街道及环保水务部门上报情况 | 2016.3.15 | |
4 | 依托“织网工程”打造智慧查违“1+6+系统 | 系统建设 | 在现有“织网工程”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增加查违功能板块。 | 区社区网格管理办落实,区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 2016.3.15 |
5 | 建立“1+6+智慧查违系统,包括相关软件的开发及物理平台、操作环境、网络配套的建设,同时为巡查、执法人员配备PDA等移动终端设备。 | 区查违办牵头,各街道办和各管地部门参与,区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区财政局提供经费保障 | 2016.3.30 |
序号 | 类别 | 工作事项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6 | 依托“织网工程”打造智慧查违“1+6+系统 | 在系统中固定存量违建信息 | 对全区2738处违建工地,通过登记、拍照、坐标定位等手段采集违建完整信息,所有信息均录入平台,并进行逐一编号。定格后的违建工地将按网格落实防控责任,并可在网络上实时查询现状信息(包括建设现状、具体位置、违建类型、用途、违建业主或建设单位、查处情况等)、变动信息(是否动工、有无增量)和相关责任人信息。 | 区查违办统筹,各街道办具体采集,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区信息中心配合 | 2016.3.30 |
7 | 在系统中固定特殊用地信息 | 将特殊用地面积、边界、管理情况等信息上传至平台进行固定,并叠加到“织网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在日常巡查中予以标识。 | 区查违办统筹,经促、城管、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4个管地部门具体采集,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区信息中心配合 | 206.3.30 | |
8 | 全方位加强支撑保障 | 规范网格员的管理 | 在全区划分为3897个社区工作单元网格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虑网格面积大小,以及建成区、特殊用地等分布情况,研究增加部分网格员。 | 区社区网格管理办 | 2016.3.15 |
9 | 制定配套的网格员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管理办法。 | 区社区网格管理办 | 2016.3.15 | ||
10 | 增加的网格员基本工资按原有网格员工资安排渠道进行保障,绩效工资按全区网格员每人每月700元预算列入区财政保障。 | 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局 | 2016.3.30 |
序号 | 类别 | 工作事项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1 | 全方位加强支撑保障 | 提供车辆保障 | 为网格员配置足够的电动车及巡查辅助设备。 | 各街道办负责,区财政局配合 | 2016.3.30 |
12 | 为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及各管地部门配备充足的执法车辆。 | 区查违办会同各街道及各管地部门摸清需求,报车改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由区财政局予以保障 | 2016.3.30 | ||
13 | 制度保障 | 修订我区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制度 | 按照市查违“1+2”文件规定,对我区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制度进行相应修订,明确责任传导机制。 | 区查违办 | 2016.3.30 |
14 | 建立激励制度 | 建立常态化的查违领导干部岗位定期交流与晋升激励机制。对在查违岗位或分管查违工作3年以上,未有廉政纪律问题的领导干部,可轮岗交流到其他部门;对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且工作能力突出的,在提拔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提拔执法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优先从执法人员当中择优录用。 |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 | 2016.3.30 | |
15 | 制定面向现有临聘人员的薪酬调整及激励机制,原则上以精神奖励为主,若确需物质奖励,需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要求和程序报批。 | 区人力资源局、区财政局 | 2016.3.30 |
序号 | 类别 | 工作事项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6 | 制度保障 | 建立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违建,以及干扰、插手查违制度 | 对参与兴建违建,参与非法出租、倒卖土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经发现就地免职;对支持违建,或为违建业主通风报信、跑风漏气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予以严厉追责;建立党员干部干扰查违、插手案件查处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党员干部为违建说情、打招呼,或干扰、插手案件查处的行为,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 区纪委(监察局) | 2016.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