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公开征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入库的公告
为切实推进深圳市罗湖区社会建设与民生项目创新与发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吸引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罗湖区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拟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库,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进行第三方评估机构入围选聘。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择优选聘信誉好、资质优、职业道德良好的评估机构入库。欢迎符合资格的评估机构报名参与。
一、评审任务
按照罗湖区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委托要求,对社会管理、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有偿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评审项目的可行性、公益性、效益性和风险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评估费用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二、申报机构和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含公办大学、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学院:
1.设有社会学、政治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其中任一类学科;
2.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领域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学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研究人员,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
3.具备开展评估工作的基本条件。
(二)公办、民办研究机构
1.以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为主要科研方向和中长期研究目标;
2.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领域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比较合理的学术梯队,研究机构中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3人,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
3.具备开展评估工作的基本条件。
(三)评估机构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相关领域评估工作的机构;
2.具有3名以上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公益活动领域工作满5年;2名以上具有财务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3.具有科学、系统的评审标准、程序和方法。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第三方评估机构申报书》(见***)
(二)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专业人士名单及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上年度年检情况、无违规记录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基本情况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
1.机构资质、注册资本、评估团队人数情况;
2.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3.承担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及同行业评估项目情况及证明材料;
4.主要制度及内部报告审查流程、质量保障措施等。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凡具备条件有意申报者可于11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罗湖区网上行政服务大厅”(网址:http://wsdt.szlh.gov.cn/home/homeAction.html),进入“社会建设民生创新”专栏相关网页,填报《第三方评估机构申报书》进行在线申报,并将申报书等需提交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提交至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地址:深圳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附一楼行政服务大厅;邮编:518003;联系电话:0755-25666905。
五、申报资格评审
深圳市罗湖区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将对提交申报的评估机构进行调查和评审,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公示选聘结果,并对入选机构签发《入选通知书》。
***:《第三方评估机构申报书》
罗湖区社会建设和民生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