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亨城市广场规划设计指标变更的通告
深圳市创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暗径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开发建设的和亨城市广场项目位于沙头角海山路以东,宗地号J233-0031。该项目属盐田区旧村改造项目,2006年2月17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07-2010-0012),2007年9月27日签订深地合字(2007)0129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规定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71900平方米,覆盖率≤50%,停车位610个。
现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商业、住宅、覆盖率和停车位4项指标,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已批准的《深圳市盐田01-01片区[沙头角地区]法定图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J233-0031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条件事项公示如下:
一、该项目的商业建筑面积由20000平方米调整为22062平方米。
二、该项目的居住建筑面积由71900平方米调整为77894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从50%提高至60%。
四、停车位从610个提高至660个。
五、其余各项规划指标保持不变。
本调整事项公示期为七天(2010 年8月4日至2010年8月10日),如对该项目上述调整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联系。本通告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与和亨城市广场项目现场一并公示,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王工;电话:25357066;传真:25356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四日
***:和亨城市广场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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