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城管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
近期,我市少数泥头车出现“档案号牌”不齐全和一牌多用现象,部分泥头车运输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运输余泥渣土时装载严重冒尖,未密闭运输,造成沿途撒漏等现象。为及时有效控制泥头车的违法行为,维护守法、安全、文明和公平的市场秩序,市泥头车整治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深泥安管通[2013]29号),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对近期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城管执法队伍在日常执法中,对于无“档案号牌”或“档案号牌”不齐全的车辆要重点查验,核实其车辆相关信息。如有违反市容环卫法规的情况,要依法严厉查处。如有运输企业或车辆违规使用“档案号牌”的情况,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取证资料书面上报我局,由我局移交市交通运输委和市自卸车协会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9月22日前,对于泥头车运输余泥渣土时存在装载严重冒尖,车厢密闭盖呈“八”字张开的情况,各级城管执法队伍要按未密闭化运输依法实施处罚,对于轻微未密闭化运输的泥头车实施敬告式执法。9月22日起,对于泥头车运输余泥渣土时所有装载冒尖,车厢密闭盖未呈水平状态的情况,一律按未密闭化运输依法实施处罚。相关法律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三、各区(新区)城管局、市环卫处要督促所属受纳场管理单位不得允许无“档案号牌”或“档案号牌”缺失的泥头车进入,9月22日起不得允许装载冒尖,车厢密闭盖未呈水平状态的所有泥头车进入。同时,辖区街道执法队要在各个受纳场入口处设置固定查车点,严格查验进场车辆。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