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业务楼工程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公安局:
报来《关于审核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业务楼工程概算的函》(珠公函〔2016〕50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项目编号:FG2015100882)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井岸镇东风村,用地面积3***444㎡,总建筑面积7876.4㎡,包括:一栋七层业务楼建筑面积7793.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15.91㎡,地下建筑面积977.26㎡;一座单层信访办公室建筑面积40.4㎡;二座单层门卫室建筑面积42.84㎡。
(二)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火灾报警、监控系统、弱电系统、高低压配电及室外道路、围墙、给排水配套等。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市公安局斗门分局综合业务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审〔2015〕137号)。
(二)《关于斗门公安分局业务楼初步设计的批复》(珠规建质〔2016〕131号)。
(三)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业务楼施工图》(工程号:S2016-061)。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等相关计价规定。
(五)人工、材料价格参照《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7期价格,缺项材料价参考市场询价。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该项目设计概算控制在2999万元内,其中:
(一)工程费用2722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135万元;
(三)预备费142万元。
具体费用构成详见***。
四、其它
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市财政局审核。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20日
(联系人:李燕桦,联系电话:223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