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考察香港公屋建立深圳特色住房保障体系
11月29日到12月1日,在香港访问的省委常委、代市长王荣率深圳市政府代表团一行专程赴香港房屋委员会总部和市区重建局考察座谈,并参观了何文田公共屋邨,重点了解了香港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和城市更新改造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公屋圆香港低收入家庭的安居梦
香港通过公营房屋计划,为真正有需要的市民提供价格合适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由香港房屋委员会负责具体制定和推行。房委会同时还致力于打造关爱社区和愉快家园,为广大市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据了解,全港目前共有195个公共屋邨和屋苑、69万多套租住单位,帮助40多万个低收入家庭、约200万人实现了入住梦想。
预计2009—2014年间建屋量将达74000个,平均每年将兴建约15000个新单位。按房委会规定,年长申请人可获优先配房,今年初还推出了一项新措施,鼓励轮候申请人与年长亲属同住,以便更好照顾。经济暂遇困难的公屋租户还可申请租金援助,房委会可针对不同情况裁定不同程度的减租。
四举措解决社区老化问题
香港重建局的主要工作是解决市区建筑物老化问题,改善旧楼宇的居住条件。据了解,全港超过30年的老房子约有18000栋,其中3000多栋亟须整修。八年来,香港重建局通过采取重建发展、保育文化、楼宇复修、旧区活化等策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老化问题。具体来说,通过约50个重建项目,帮助旧区3万多人改善了生活条件;通过对500多栋楼宇的复修,惠及4万多户旧区居民;通过推行保育文化,成功保护了45栋有历史价值的战前建筑;通过增加近十万平米空间及绿地,为居民提供公用设施和活动场所,让旧区面貌焕然一新。
以创新的思路和举措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经过认真的考察座谈后,王荣指出,深圳是一个快速成长起来的新兴移民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但居住人口增加,而且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如何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深圳一直注重在住房保障方面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城市或地区的经验。学习考察香港如何有效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也是深圳市政府代表团此次访港的一个重要内容。
王荣表示,当前,我市应认真向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和地区学习,积极创新住房保障的体制、机制、方式、内容,建立有深圳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和高端人才的住房问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在工作中要抓好几个重点:一是要在保证本市户籍中低收入人群住房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范围,让更多常住深圳、为深圳发展做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口也能够申请保障性住房,并优先保障深圳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增强我市对人才的吸引力,留住高端人才,优化人才环境,为深圳新一轮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市民住房理念的引导,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健康的住房消费观,努力转变购房置业及投资炒作等传统观念,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三是坚持高端市场化和低端保障化的双向原则,高端市场房价由市场自身决定,政府则通过土地供应、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平抑中低端房价市场,从而使深圳的房地产市场更加理性和健康;四是要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创新运行机制,加大投资力度,提高保障范围和水平,拓展申请渠道,完善管理办法,加强立法执法,以法制化手段保障住房政策的真正实施,为困难家庭解忧,为人才发展铺路。
市领导许勤、吕锐锋、卓钦锐,市政府秘书长李平等参加了学习考察活动。
住房将以租为主租售并举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昨日,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我市今年内新增解决1000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据市住房建设局透漏,未来,深圳将把人才房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障性住房来看待和推进。同时,我市保障性住房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核心,其他保障性住房为补充,让更多“夹心”阶层享受住房保障。
根据市住房建设局提供的数据,“十一五”期间我市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目前已安排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约11万套。今年落实建设2.57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010年还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2.23万套。
我市不仅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大力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难”问题,同时将在解决各层次人才住房问题上出更多新思路和新举措。目前已开展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截至2009年11月20日,共受理412位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住房补贴申请。下一步将抓紧出台高新技术产业及总部企业急需人才的相关住房办法,解决总部企业中具有突出贡献人员和高级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未来,我市保障性住房将坚持“以租为主、租售并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核心,其他保障性住房为补充,继续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标准、户型标准,并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修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与高层次人才提供租得起,且更为温馨、更为完善、更为和谐、适宜人居的租赁住房,提高租赁住房吸引力,让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与高层次人才转变只愿买房不愿租房的理念,满足市民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等机制研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周转率。
据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我市在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与规定的同时,还创造性地提出了筹建保障性住房的“八种渠道”和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的“八个渠道”:
为加大面向全市广大低收入居民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我市创造性地提出了筹建保障性住房的“八种渠道”,即:(1)市、区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2)鼓励企业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及采取BOT方式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在部分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4)在旧城旧村改造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5)调整原有的待建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6)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中相关企业集中配套建设公寓、宿舍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7)政府依法没收的可以用于公共租赁的住房;(8)住房保障机构向社会购租的住房。以上八种渠道筹建的房源统一纳入全市住房保障体系。
稳定的资金来源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保证。为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深圳市提出了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的“八个渠道”即(1)市、区财政部门拨付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资金;(2)全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等费用后的余额;(4)出售保障性住房回收的资金;(5)出租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租金收入;(6)财政借款;(7)社会捐赠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8)通过投融资改革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社会资金。
目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已送市人大审议,我市即将建立具有深圳特色,涵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同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