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严把三关规范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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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一、完善申请关。对各项专项资金和大额支出,要求各用款单位先提出用款申请,详细列明资金支出预算,申请书经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送办公室和财政局会审。
二、把好审查关。财政局主管局长会同办公室主任对用款单位提出的申请先进行认真审查,从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必要性进行细致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拨款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资金预算不合理的,予以审减,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严格复核关。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对经审查后的用款申请,根据专项资金安排情况、预算安排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等情况,进行认真复核,凡是不应由财政负担的或超预算进度的,一律不予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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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10:32: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