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从4月1日起,全市将对2013年底前退休的27.6万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资格认证将在各街道(乡镇)、社区展开,认证时间一直持续到今年6月30日。对逾期未进行认证的人员,市县两级社保机构将按规定暂停支付其养老金,待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后,再恢复发放。
哪些人员应该参加资格认证?
我市2014年度企业退休(退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时间与往年一样,于4月1日至6月30日。认证对象为2013年12月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包括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的所有人员、森工退休人员以及异地企业退休人员等),均在居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中心镇劳保所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各社保局不再对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行动不便可代为认证或申请***认证
“企业退休人员到社区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旨在方便退休人员,减少他们的奔波之苦。”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参加认证时,退休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退休证等相关证件,确因孤、残、瘫痪等特殊情况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社区现场认证的,须提供社区(或医院)相关证明,可委托其亲属代为认证,或向开展认证工作的社区说明,经办人员将***对其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
家住外地的退休人员怎么办?
我市居住在外地的领取养老金人员,可向负责其发放养老金的社保机构索取《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异地认证表、本人退休证、身份证等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由认证机构签章后,于今年6月30日前递交或邮寄回原发放养老金的社保机构。居住在我市范围内的外地退休人员,可参照此办法进行资格认证。
不参加认证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除离休人员和今年退休的人员外,其余所有退休人员均要到社区参加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的退休人员,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直到退休人员进行了认证后,再恢复发放养老金。需要注意的是,近两年办理的城镇集体企业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以及个体参保领取待遇人员,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以免逾期未进行认证造成停发养老金。
社区网络认证方便广大退休人员
据统计,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总数已达27.6万人,其中市本级和市辖三区退休人员已超过11万人。近几年来,我市坚持人性化、便捷化、网络化的退管服务,以社区网络为认证平台,实行社区认证与***认证、本地认证与异地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认证工作,将社保便民服务延伸到退休人员身边,基本实现了退休人员不出社区、一分钟内完成整个认证过程,大大简化了认证程序,既方便了广大退休人员,也有效提升了基层服务平台的管理层次和水平,保证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有序进行和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