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打造阳光司法三平台
县法院按照“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保公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工作思路,积极打造三大平台,切实推进司法公开,努力通过群众的感知和评判实现“看得见的公正”。
一是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在立案大厅设立案件信息查询触摸屏,当事人可持身份证或案号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在信访接待大厅安装案件信息电子展示屏,滚动显示当天案件开庭信息及各个诉讼环节的进展情况,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度。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积极创新庭审公开方式,通过山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法院在线栏目、群众旁听、法院开放日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庭审过程,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注重对法院官网和微博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指导案例和案件信息,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二是打造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制定实施《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意见》,对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审批程序及流程、格式要求及技术处理规范等作出明确要求,将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加强裁判说理,提高文书质量,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增进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对各业务庭报送的上网裁判文书,确定双人审核制,首先安排专人进行初步审核,对存在问题的退回原承办人进行再处理,对确无问题的转由另一人对文书进行重点审核,确保上网裁判文书无瑕疵。截至目前,该院已上网发布裁判文书135篇,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率100%。
三是打造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查询系统,将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日志等信息全面录入到信息系统,及时公开法官所采取的每项措施以及查封保全财产的详细情况,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积极开展“见证执行”活动,及时通报执行信息,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法院为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当事人对已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措施和程序提出异议的,在审查案外人执行异议、不予执行申请时,除法律规定应保密外,均实行公开听证审查制度。曝光“黑名单”,积极为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