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领取失业补助金(第18批次)人员发放公示
按照内人社办[2020]79号文件及川人社办发[2020]71号文件要求: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现对领取失业补助金(第18批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共计144人,金额为35772.00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电话:0832-2279387、0832-2279610
附:人员名单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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