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继续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决定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至2022年3月31日。在2022年3月31日前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新参保登记的人员),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22年4月1日起,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有1至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2022年7月1日起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外,各级财政补助部份也由个人承担,缴费金额达到930元每人。
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请抓紧时间在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苍梧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征缴股 咨询电话:0774-2682360
苍梧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