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
根据菏泽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省生态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菏泽市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工作,达到销号标准,拟予以销号。现将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日期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监督电话:0530-7369027。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完成情况说明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
整改完成情况说明
2019年,中央第一轮对我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任务反馈(反馈问题序号12)的问题是:“2018年底前完成编制154个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完成监测井建设,开展日常监测。但部分地市对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治整改任务敷衍应付、能拖则拖,相关工作进展缓慢,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原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督导不力,至“回头看”进驻时,仍有40个化工集聚区未建设监测井,61个未开展日常监测,38个重污染化工集聚区未编制防控方案”。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关于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为加快整改进度,菏泽市对照问题清单,在“污染防控方案情况”、“监测井设立情况”、“建档立卷情况”、“日常检测情况”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整改。
第一,根据反馈的问题,菏泽市邀请省级专家和权威机构进行了复审和复测。针对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菏泽市于2019年委托济南大学编制了《菏泽市化工企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及防控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形成了《菏泽市化工企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及防控方案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依托第三方山东快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对菏泽市15个化工集聚区全部进行了地下水采样和检测,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全部93项指标和后期筛选的园区特征污染物指标进行检测,通过调查,菏泽市15个化工企业集聚区周边地下水中未有特征污染物检出。
第二,明确整改目的,编制完善了防控方案和监督性检测方案。通过收集、分析菏泽市域15个化工企业集聚区的园区内基本信息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化工集聚区化工企业特征污染物的检测,菏泽市依托第三方开展了化工企业集聚区地下水现状调查和风险价,编制了菏泽市化工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导全市化工集聚区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菏泽市各县区,针对不同的防控区域,分别制定了不同的防控方案和监督性检测方案,并坚持定期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染源调查,在《防控方案》中明确园区规划范围,核实园区现有企业分布情况,补充完善相关图件;完善了砷、碘化物等超标因子原因分析,开展了阶段性地下水水质分析及污染趋势分析;修改完善了地下水污染防控分区,完善了地下水污染工程类防控措施,并对园区企业防渗工程措施进行了排查。
第三,深入组织开展省厅专家组第一批现场核查后的整改。2019年底,省厅组织专家陆续对我市10个县区共15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整改工作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化工集聚区污染防控方案编制、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建档资料以及现场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现场反馈了核查意见。我局组织有关县区一一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落实整改,主要包括对污染防控方案完善、重新修订、补充地下水监测井、构建水质监控体系、收集、建立档案资料等内容。
第四,指导各县区开展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根据省厅专家核查意见,按照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指导各县区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监测井进行了重建、整合。经过整改,曹县新材料产业园达到14眼监测井、郓城煤化工业园区达到11眼监测井、鄄城县工业园化工集聚区达到6眼监测井、巨野县煤化园区田桥聚集区达到13眼监测井、成武工业园区达到10眼监测井、定陶工业园区达到13眼监测井、菏泽高新牡丹工业园区达到13眼监测井、菏泽开发区陈集工业园区达到6眼监测井、菏泽开发区煤化工业园区达到14眼监测井、东明海洋石化深加工基地园区达到7眼监测井、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集聚区达到7眼监测井、东明工业园区达到6眼监测井、东明化工园区达到11眼监测井。各县区监测井基本完成整改。目前,全市15个化工聚集区共有131眼检测井,已全部完成监测井建设工作,已初步形成化工聚集区地下水监测网络。
第五,定期调度,确保省厅通报问题整改加快进度。
2019年6月份:由市统一招标资质单位,对全市化工聚集区目前现状开展详细调查,重新评估确定化工聚集区特征污染因子,完成污染状况现状调查,并组织省内专家进行论证,确定目前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程度,同时编制完成全市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方案,指导全市及有关县区开展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2019年7月份:菏泽市组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对我市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各县区水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督促各县区加快化工集聚区污染防控整治工作,截止2019年7月底,招标工作已完成,资质单位已确定,已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已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2019年8月份:菏泽市组织召开市级化工集聚区污染防控调查工作方案论证会,确定15个化工集聚区监测点位、指标、特征污染物等,筹备开展下一步调查、评估工作,同时对各县区化工集聚区污染防控方案、监测井建设、监测数据等进行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9年9月份:全市15个化工聚集区中,15个化工聚集区污染防控方案已向省备案。
2019年10月份:根据省厅统一工作安排,菏泽市组织各县区对化工聚集区地下水工作资料进一步梳理、完善、补充。
2019年11月份:将《山东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转发至各县区,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污染防控方案和台账档案,组织县区开展地下水水质定期监测等工作。
2019年12月份:组织国家级、省级专家对我市化工聚集区地下水污染调查报告、污染防控方案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致评审通过,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防控方案已编制完成。
2020年3月份:按照省厅专家核查意见组织县区逐一进行整改,对污染防控方案进一步修订、对化工聚集区监测井进一步完善,同时组织县区对监测井建设档案、化工集聚区档案进行归档、提报,目前正在整改中。
2020年4月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核查报告和问题清单的通知》,组织召开问题清单对账销号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建立整改进展日调度制度,目前已委托专业第三方公司对菏泽工业园化工集聚区的污染防控方案进行补充完善,防控方案缺少的资料基本补充完成;按问题清单要求重新对菏泽工业园化工集聚区监测井重新进行选址,确定了施工单位,目前,基本建设完成。建档立卷情况,监测井结构图、柱状图已联系第三方公司编制,其他问题按照要求正在补充完善。
2020年5月份:针对省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重污染化工企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核查报告和问题清单的通知》和《山东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菏泽市认真进行排查整治,针对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完成。
2020年6月份:省厅下发了《山东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涉及到菏泽市的有:郓城煤化工业园区,还需要在超标点位补充1眼检测井;成武县利隆化工有限公司需要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郓城县分局、成武县分局已经和第三方对接,及时开展了相应工作,但是菏泽市成武县利隆化工有限公司至今未拆,未办理手续入园,现在,已全部停产,不符合开展调查情况,没有开展日常检测。菏泽市鄄城县红船工业园区化工集聚区已经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核查意见,建议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委托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完成专家论证,报告已经完成修改并经专家确认通过。
关于成武县成武镇贾河丁庄1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级别恶化为“极差”级别问题。
针对市级1个考核点恶化问题,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已责成成武县分局对该恶化点位进行溯源分析。
一是收集的历年来检测数据。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集的历年来监测数据,分析水质变化趋势;从监测承担单位了解此井水质监测情况。
二是要求成武县分局对周边水井开展地下水检测。通过对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掌握该点周围地下水质,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意见,研究加强水源地保护设施。
三是开展“双源”调查。结合成武县城镇饮用水源地和周边污染源企业调查,进一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订对策。
为加强风险管控,市水务局根据《关于印发〈菏泽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对各个集聚区周边的饮用水水井全部废止,改为新的饮用水水源,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各集聚区及周边附近的地下水不再作为饮用水使用,确保地下水饮用水安全。因不作为饮用水源,所以未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全市化工集聚区15个,通过实施农村饮水改造工程,全部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已经全部更换为合格水源。
2020年7月份:针对《山东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涉及到菏泽市的反馈问题,全面督促有关县区整改,已完成整改。一是郓城县煤化工业园完成增加一个监测井,并提供了地下水监测井基本情况、成井结构图、钻孔柱状图;二是鄄城县红船工业园区化工集聚区经调查,地下水、土壤均不超标,现已通过专家评审;三是成武县利隆化工集聚区经调查,地下水和土壤均不超标,调查报告经专家评审,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经专家确认通过。
2020年8月份:省厅下发了《山东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指出成武县防控方案修改不全面、不彻底,缺少对企业的现状调查,缺少检测数据,防控方案内容欠缺,而且防控方案文本比较混乱,缺少一井一档材料,缺少柱状图和结构图。针对上述问题,接到省厅反馈意见后,菏泽市局、成武县领导非常重视,责成有关单位立即行动,及时进行督导整改,对照原件和专家意见查缺补漏;现已联系对接省环科院专家进行帮带指导,对方案问题进行修订完善,目前整改材料编制已通过专家论证,经报送省厅已通过审核。
2020年9月份:补充完善了成武县化工集聚区防控方案资料,指导县区开展第三季度地下水定期检测工作。
2020年10月份,省厅每月调度通报的问题清单中,不涉及菏泽市。针对我市15个工集聚区及周边在污染防控方案编制、环境检测井建立、日常检测开展和建档立卷四个方面的问题,通过认真归纳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逐项梳理整改、县级分步验收、市级把关审核、建立工作台账等措施,现已全面完成了整改。
2020年11月份,菏泽市人民政府向省生态环境厅呈报了《关于申请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问题整改销号复核验收的函》(菏政函〔2020〕104号),申请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2020年12月份,省生态环境厅依据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对菏泽市化工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并出具了菏泽市通过验收的复核意见,达到问题整改销号标准,准予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