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执法大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县旅游执法大队为县旅游局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主要履行全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处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决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人数
县旅游执法大队共招考工作人员3人。按照公开招考的有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大于或等于3,小于3则应减少招聘计划。
二、报考基本条件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和2004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分流人员中原属财政拨款编制的人员;
3、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9月15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事局(龙舟坪镇四冲街5号)
3、所需证件:报名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费用:报考费150元。
四、笔试
1、笔试的主要内容:时事政治(近一年来国际国内的重要时事政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关内容)、《行政处罚法》和《湖北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规知识、公文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05年9月21日上午。
3、笔试地点:龙舟坪城区,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9月22日上午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9月22日下午。面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考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5322545——8358
六、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广泛宣传。
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 事 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旅 游 局
二OO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