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14年度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
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
二、业务科室
电子信息科
三、政策依据
(一)《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5号)
(二)《顺德区创新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经发〔2013〕118号)
四、支持方向
2014年两化融合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大项目
专题1、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对传统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智能制造应用推广有重大带动和引领作用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类、园区或基地建设项目。
专题2、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扶持利用智能装备或工业机器人、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和工业过程控制等装备或技术实现对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建设项目。优先扶持工业机器人行业应用示范项目、行业有代表性的生产线或生产系统智能制造升级示范项目、顺德多家智能制造装备企业联合创新建设无人生产线示范项目。
(二)一般项目
专题1、生产装备数字化研发及应用。扶持智能机械装备、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专题2、智能制造应用项目。扶持家用电器、机械装备、家具、精细化工、纺织服装、包装印刷、五金照明、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制造业企业的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升级项目。
五、扶持对象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对我区支柱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顺德智造”具有显著的带动作用的技术研究或产业化项目。
2、项目技术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3、项目技术研究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项目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关联度高,产业化前景良好,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4、项目研究的内容是产业共性技术或行业关键技术。
5、申报的项目必须在顺德区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主承担单位必须是在顺德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基础,并拥有较强的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每个单位作为项目主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合作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3、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已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有关信息化相关的示范企业,以及“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企业、已入驻或计划入驻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的企业。
4、项目主承担单位已承担往年区级两化融合经费支持项目且超过1项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本年度区两化融合项目。
5、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较好的经济实力和信贷条件,以保证项目能顺利按计划开展实施。
6、所有获得立项扶持的企业必须承诺承担日后配合政府将应用成果(解决方案)通过参加展会及推广会等形式向全区推广应用的义务。
六、扶持金额
(一)重大项目扶持经费总额400万元,扶持项目4-5个。重大项目单个项目的资助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4,但对于完全为全区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平台类项目可不受该比例限制。
(二)一般项目的扶持数量由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评估确定。
七、扶持方式
重大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一般项目采取无息使用方式予以扶持,每个项目的无息使用资金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申请本年度专项资金的项目只能选择采用一种支持方式。
八、受理申报时间
通知统一发布时开始受理,至5月16日截止受理。
九、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认真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1);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提纲见***2);
4、项目资金投入保障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5、经审计的2013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由省财政厅备案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备案条形码);
6、2013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7、自筹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贷款合同复印件);
8、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专利受理书或专利证书等);
9、已开展实施的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项目已经支出资金的要提供资金支出有效凭证;
10、联合申报的项目要附合作协议;
11、申报重大项目的单位,提供项目主承担单位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有关信息化相关的示范企业、“顺德区百家企业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企业、已入驻或计划入驻广东省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企业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受理。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doc格式),电子文档需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可报送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信息科,或顺德区电子信息商会,或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创新中心。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汇总,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晓峰:联系电话:29213938;胡添强:联系电话:29213946。
(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电子信息科
地址:顺德大良新城区政府行政大楼5楼西侧。
联系人:冯家辉:联系电话:22831342。
(三)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创新中心。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3 号华南家电研究院研发楼五楼;
联系人:邹薇,联系电话:22811271;
邮箱:582629281@qq.com。
(四)区电子信息商会。
地址:大良德胜东路3 号华南家电研究院研发楼二楼;
联系人:王柳莉,联系电话:22808987;
邮箱:wangll@shunde.gov.cn。
十一、备注
***1.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3.《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5号)
***:***1.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
***:***3.《顺德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3]11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