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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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7日发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你行(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7号一至十九层及199号一至十一、十四至十九层)与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了坐落于越秀区东风西路宝安约地段,宗地总面积为8552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7706平方米)的用地开发事宜。根据《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该地块的动工日期至2008年3月8日。
经查,上述地块尚未动工建设,至2009年3月8日已处于闲置状态。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根据你单位反馈的内容,结合我局调查情况,闲置原因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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