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基础设施配套费483335万元助经济企稳
企业是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2022年以来,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战疫助企稳经济”工作。截至目前,已为辖区企业优惠基础设施配套费4833.35万元。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鲁政发〔2021〕8号文)指出,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企业在现有厂区内改建、翻建厂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有厂区内扩建、新建厂房按规定标准减半征收。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辖区建设地下厂房的4家企业,免收地下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83万元。
此外,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还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淄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若干政策》(淄政字〔2022〕30号文),允许2022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的工程建设项目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结清即可。截至目前,已允许辖区11家企业缓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4750.35万元。
责任编辑:李单旎 审核人:吕一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