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一)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莘村经济合作社违法占地案
为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有效震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现将南庄镇罗格村莘村经济合作社违法占地建设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莘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莘村村民小组“东边塘仔”(土名)一带违法占地建设,面积为484平方米(其中占用农用地209平方米、建设用地2平方米、未利用地273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据调查,该地块建设后拟作为文明楼使用,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此类打着服务村民的旗号实施的违法用地行为影响恶劣、破坏用地秩序,我局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此类违法用地行为。
对上述违法占地行为,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拆除占用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693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已于2017年4月申请禅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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