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被公告人珠海金津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编号1694930)
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珠海金津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你单位职工肖正雄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已于2020年1月15日作出鉴定结论,经鉴定,肖正雄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玖级,我委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你方前来签收,因你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我委通过EMS邮寄送达至你单位的注册地址,邮局多次投递无果后于2020年2月5日退回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决定将《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编号:1694930)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对本结论书中“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不服的,一是可以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委员会(佛山市同济西路7号)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是可以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
联系电话:0757-82500612
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