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市志办领导到天河区联合执法检查
2010年12月23日,广州市地方志工作执法检查组组长、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陈铿、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胡巧利、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姚向军等组成的检查组一行5人到天河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天河区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情况。
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林道良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区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办公室履行职责情况、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机构人员编制情况、方志馆(室)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工作做了具体的汇报和说明,提出了今后地方志工作思路。
副区长李雪枝代表区政府汇报了我区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情况,并对地方志的开发和利用、年报资料的征集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检查组充分肯定天河区地方志办的工作,要求天河区继续当好区(县)的排头兵,规划好“十二五”计划。建议区志办认真总结编修村志经验,向全市推广。检查组认为,天河区接下来的工作重心是要广泛征集资料,为下轮修志做准备;拓宽思路,将方志馆建设成天河区情信息中心;开展年报工作,加强理论研究。检查组还对区地方志办获得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年鉴一等奖表示祝贺。同时希望区政府、区财局尽力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区地方志办的工作立项经费问题。
出席此次执法检查会的还有市志办、区财局和区地方志办的相关人员。
副区长李雪枝(右)和区地方志办主任林道良(左)出席检查会
广州市地方志工作执法检查组组长、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陈铿(右)、市志办副主任胡巧利(中)、市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姚向军(左)在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
检查会现场 (区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