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拨付2012年度上海市民办教育政府专项扶持资金2012年12月04日
沪教委民〔2012〕2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拨付2012年度上海市民办教育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民办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大工程预算安排,2012年上海市民办教育政府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性民办高校建设、民办高校内涵建设、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试验、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等。经研究,现就专项资金拨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拨付原则
(一)民办高校符合五项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的民办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规范办学、财务管理规范、落实法人财产权、建立年金制度。根据民办高校对上述条件的达成情况,确定资金拨付的内容和额度。
(二)落实法人财产权情况作为重要核定依据
根据民办高校资产过户情况,分为基本完成资产过户、大部分完成资产过户、部分完成资产过户和资产过户进展较缓四类。前三类按照生均500元1500元标准拨付内涵建设经费,第四类拨付安全技防和师资队伍建设经费。对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只拨付维稳技防经费。
(三)分类指导、分类管理
根据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要求,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办学不要回报、坚持教育公益性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发展。对于捐资举办以及出资人不要求学校所有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的学校予以更大力度的扶持和鼓励。对本科院校的内涵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二、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
上海杉达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坚持教育公益性、基本完成资产过户,作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校,给予重点支持。
(二)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和安全技防建设
拨付至各民办高校的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国际化建设,其中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不得超过总额度的30%。安全技防建设经费用于学校改善安全保卫技术防范条件。
(三)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1.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委托上海师范大学、市民办教育协会开展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培训、高校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等项目。
2.支持民办高校教师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开展科研。经费拨付至市教委财资中心,具体申报和执行要求另行通知。
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入选2012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人员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z2012{46号),对入选的民办高校教师进行资助。
4.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校长、民办优质幼儿园园长培训。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对纳入创建校(园)的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和民办优质幼儿园校(园)长继续进行专项培训。
(四)其他专项
1.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2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z2012{145号)的要求,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拨付中央财政配套经费。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承担文化部项目拨付配套经费。
2.促进民办学校规范特色发展试验专项经费。用于创建民办中小学特色学校(项目)和民办优质幼儿园,促进其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至市民办教育协会,具体执行要求另行通知。
3.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委托上海大学、市教委信息中心、市教育评估院、市教委基建管理中心等单位开展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经费。委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研究。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已纳入市教委特色高职建设,学校的专项资金与特色高职建设专项资金额度统筹拨付。
对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资产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进展的学校给予内涵建设项目资助。
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
民办高校专项资金统一划拨到各民办高校开设的政府扶持资金专户中,各校根据《上海市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向其他单位拨付的专项资金根据各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使用和管理。
各民办高校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印发的《实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