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做好40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教育实事项目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市政府教育实事项目40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07〕30号)的建设目标和项目进度,列入今年市政府教育实事工程的“40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项目在市、区县各级领导的关心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已基本完成各项任务,进入验收总结阶段。为做好验收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范围和内容
(一)验收的范围
所有列入2007年市政府教育实事项目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同步验收列入改造计划的城区学校。
(二)验收的内容
1.对照实事工程的基本配置标准,各相关学校在改善学校网络运行环境、增配教师用计算机(增配后实现专任教师每人一台)、增配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填写“学校基表”(***1)和“区县汇总表”(***2)。
2.学校信息化环境设施设备安全有效使用、管理和培训等方面的相关配套工作。
二、验收的组织及时间安排
1.区县自查阶段(2007年10月――2007年11月25日)。各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学校的自查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项目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验收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及时地予以解决和完善,将实事项目“民呼我应、排忧解难、雪中送炭”的为民服务工作原则落到实处。请各区县于2007年11月25日之前将各区县汇总表(***2)与自查报告报我委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龚柳联系电话:23116706)。
2.市级抽查阶段(2007年11月26日―2007年12月10日)。由市教委组织对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用访谈和实地查看等形式。
三、工作总结的重点内容
各区县的工作总结务必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1.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与实施实事项目具体方案的情况(从组织机构、工作机制、资金投入、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展开)。
2.实施实事工程的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和事迹。
3.本项实事项目的实际成效(从教育教学功能的满足程度,区域内各学校间设施设备的均衡配置状况,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认同度等方面展开)。
4.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四、资料要求
为较好地完成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
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实施方案(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或办法)。
2.改造学校的“一校一档”(学校改造前后的调查和检查记录,重点突出改造后的增量部分)。
3.图片资料及文字说明(提供改造前后学校装备的照片资料。既要有体现新旧对比的照片,也要有学校师生在改善了的环境下进行教学的照片,并配文字说明)。
***:1.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实事项目配备情况表(学校基表)
2.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环境设施建设实事项目各区县完成情况汇总表(区县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