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以帮助贫困户直接获取资产收益为扶持方式,着力提升贫困户稳定保底持续增收的托底水平。
一是积极探索农村产权“三权分置、三权受益”模式,鼓励农户(贫困户)通过委托流转、入股分红等模式,将土地流转到新型经营主体,农户(贫困户)可获得土地租金和股权分红。全区共流转土地(林地)10万亩,受益农户达2.1万户6.4万人,年人均增收800元。
二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进行股权量化,其经营收益按实际持股量进行分红。
三是创新信贷资金用途与收益,探索“1+3”信贷投入收益模式。鼓励贫困户将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经营,贫困户享受优先务工与共同管理产业的权利。贫困户通过小额贷款获得“分红、务工、贴息”三份收益,确保稳定持续增收。以白庙乡九重村为例,30户贫困户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35万元,入股到开心合作社合作经营,户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