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报
烟莱初政发〔2012〕28号
关于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通报
各村(居):
今年以来,街道高度重视辖区违法建设现象,主要领导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违章建筑查处工作。街道出台了《关于严厉禁止利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与各村(居)签定了《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土地使用责任书》。辖区大部分村(居)能够坚决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及办事处出台的文件,违法建设现象得到较好的遏制。
目前,部分村(居)违法建设滋生漫延现象有所抬头,反映出村(居)重视程度不够、监管不到位、措施不严厉,不能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1-8月份,街道有10个村(居)出现违章建筑行为,已发现并查处共34处5702.46㎡,其中规划执法部门下达限拆10处共923.2㎡。具体分布为:远陵夼3处152㎡;陈家4处519.4㎡、已自行拆除一处240㎡;大郝家5处390.6㎡;松岚4处1323.2㎡;沟北2处170㎡;宋家庄1处400㎡;初家1处120㎡;庙后1处120㎡;解家2处1588㎡、已强制拆除1处400㎡;河西11处921.26㎡、已强制拆除1处100㎡。
2011年,规划执法部门及土地卫片共查处20处6372.71㎡。分别为规划执法部门下达拆除13处6130.18㎡,具体分布为:初家3处1668.47㎡;大郝家3处1161.65㎡、已拆除1处24㎡;宋家庄4处2968.4㎡、已拆除1处2295㎡;河西2处151.66㎡、已拆除1处62.27㎡;庙后1处180㎡。土地卫片查处7处2369.1㎡。具体分布为:界牌1处504㎡已依法拆除;解家1处521.5㎡;庙后2处219㎡;远陵夼1处91.6㎡;松岚1处2.16亩;午台1处1033㎡。
街道辖区违建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居)规划管理不到位,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村(居)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制约措施;二是纵容包庇违法建房户,监管不到位,责任心不强,不能做到守土有责;三是对发生的违章建筑视而不见,不加制止也不上报,更谈不上自行拆除;四是个别村(居)干部无视国家关于严格保护土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纵容甚至带头进行违法建设,扰乱了辖区正常的秩序,群众反映强烈。
为确保街道辖区土地正常秩序,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漫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特将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份以来,街道办事处辖区违章建设查处情况予以通报,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以下具体要求:
一、认清形势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各村(居)要进一步完善具体措施,依据通知精神,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应对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保护和管理负总责。凡出现违章建筑被办事处通报的村(居),街道将严格按照与各村(居)签定的《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土地使用责任书》进行考核,责任状执行情况纳入年终村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村(居)干部违法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任务。各村(居)要召开相应的会议,村(居)主任亲自挂帅,成立相关组织,对本村(居)今年以来发生的违法建设要充分做好调查摸底,积极做好群众工作,抓好正面宣传引导,强化村民的法律意识。采取劝其自拆、村助拆等形式,将今年新增违章建设在10月底前全部拆除,对往年的违章建筑要列出拆除任务配档表,分批组织实施。
三、加大检查考核,遏制违法行为。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村(居)内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管、制止和报告工作,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漫延。凡新发生违章建筑且不能立即制止、拆除、也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的村(居),将依法追究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责任,并追究相关村(居)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