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安全生产雷霆行动
为确保2018年第二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4月16日起之后两个月的时间,芝罘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雷霆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重点时段安全无意外。“雷霆行动”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与双重预防体系为抓手,认真排查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消除各类隐患。通过“雷霆行动”,芝罘区将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负责人。
行动期间,芝罘区安委会牵头成立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长为总指挥,区安委会有关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专班设宣传组、协调组、督导组,负责“雷霆行动”日常调度督查,并切实明确要求,扎实做好系列工作。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做好“雷霆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做好这期间的各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要强化督导检查。区委各常委对分包街道(园区)、区政府各区长对分管部门开展“雷霆行动”的情况要每半个月督导一次,各督导组要每周对负责的街道(园区)“全覆盖”检查至少一次,切实对各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全区“雷霆行动”期间,各街道(园区)与部门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