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新任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岗前教育,金山区从去年起,对新上任领导干部在组织部门谈话后,由区纪委领导进行党风廉政谈话教育,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今年,为使新任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金山区对最近在全区镇级行政区划调整中新上任的17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廉政谈话,并与他们逐个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廉洁从政承诺:一要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二要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三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和奖惩、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规定;四要严格遵守“五个不许”。即: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不许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五要不利用职权干预插手本地区(本部门)土地出让、工程发包、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的正常进行。六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吃喝或支付娱乐性的活动费用。七要坚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八要严格执行出国(境)、公务用车、经商兼职等方面的规定。九要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的请销假制度,工作日中餐禁酒令,公务活动严禁自行驾车,严禁在市外召开各类内部会议,严禁
以各种名义利用公款外出旅游,公务检查、指导工作期间不得接受宴请等规定。十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直接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