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实施四项制度强化乡镇纪委办案工作
今年以来,安平县纪委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薄弱环节,推行四项制度,强化乡镇纪委办案工作。
线索统管制度。实行案源线索和立案信息月报制度,要求各乡镇每月15日上报《案源线索表》和《立案信息表》,县纪委对月报表认真研究和筛选,进行动态分析,从中寻找重要案源线索。
联合办案制度。各乡镇发现重大案件线索或出现疑难案件时,启动联合办案机制,全面整合集中力量深入调查取证,集中优势兵力***疑难案件。
以案代训制度。制定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轮训计划,定期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办案,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传、帮、带,传授证据搜集鉴别、案件突破技巧、案件性质认定等专业知识。
年终考评制度。通过细化考核标准、阅审案件档案、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针对考评指标逐项进行科学评议和量化打分,并将综合量化评定成绩及时反馈乡镇党委,形成最终评价结论存档备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职务任免、评优树模、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