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月起逐步调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
市物价局11月2日宣布,本市将从本月起对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作适当调整。
按照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市场供求、优化资源配置原则,本次调价对非居民用户采取分类、分季、分步的调整方式。分类,即对非居民用户按照用气特性和负荷管理要求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年合同用气量500万立方米以上的特大用户,第二类为年合同用气量在120万-500万立方米的大用户,第三类为年合同用气量120万立方米以下的一般用户,合理拉开各类用户的差价。分季,即根据天然气负荷特点,进一步疏导季节性供需矛盾,实行季节差异性价格:高峰季节(12月份-次年3月份)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提高0.20元/立方米,平谷季节(4月份-12月份)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降低0.10元/立方米。分步,即结合不同用户的特点和承受能力,采取差别化的分步到位方法:特大用户分三步到位,大用户分两步到位,一般用户一步到位。
具体价格和执行时间可在市发改委(物价局)网站www.shdrc.gov.cn上查询,也可拨打962777燃气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