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船舶今年起交生活垃圾处理费

从今年开始,进出和驻留本市水域的各类货船、客船、非运输类等船舶业主、经营者或船舶垃圾产生者均应当缴纳水域生活垃圾处理费。
水域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市容环卫局制定最高收费指导标准,并由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在最高收费标准内制定收费管理细则,水域生活垃圾处理费最高收费指导标准详见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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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12:22: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