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免收政策惠及近千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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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16日发表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17〕49号)的要求,夷陵区社保征收稽查局积极与扶贫办、人社局信息中心加强沟通与联系,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切实减轻未脱贫人员社保费负担,将单位招用的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在金保工程系统中做好标识,并从2018年1月起不再征缴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
截止目前,共惠及夷陵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923人次,减免失业保险个人缴费6733.11元。(夷陵区征稽局:胡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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