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明天然气抢险服务中心及调压站规划选址公示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公明街道根玉路东侧建设公明天然气抢险服务中心及调压站,该项目用地面积5744.21平方米,建筑面积2615.40平方米。项目选址范围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属于“市政配套设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7年1月11日至2007年2月1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有对该项目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选址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联系,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以到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局 :(http://www.szplan.gov.cn)
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http://www.baplan.gov.cn)
联系人:曾玉林 联系电话:26978479 传真:26978454
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