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2]508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2012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年两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范围对象
今年全省选拔50名省突专家和100名省贴人员。省人社厅给我市分配的推荐指标数是: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指标4个(事业单位1个,企业研发人才1个,企业2个),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指标为4个(事业单位1个,企业2个,基层一线1个),指标合计8个。
两类专家的选拔范围涵盖市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省突专家的选拔对象主要为市内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贴人员的选拔对象主要为取得优秀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一)选拔原则:
一是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选拔工作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高新技术和支柱企业,战略性新型产业、县域经济等领域中的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向在技术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和经济领域中取得显著业绩的人员倾斜,向工作在一线和边远艰苦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不搞论资排辈,体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三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以政治思想表现、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依据,从严掌握,确保质量。
(二)选拔条件: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省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取得同行专家的认可,具体条件按鄂办发〔2001〕5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人选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主管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单位人选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推荐。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政府直通车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企业,按照行政区划,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多种经济成分单位、非公单位人选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事代理关系在市人才中心的单位,由市人才中心负责组织申报。
各地推荐人选必须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经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并附审核意见。
四、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事迹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的具体要求和专家情况登记表请登陆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专技管理栏。电子材料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送。
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9月28日前上报。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宜昌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电话):
郭响 0717-6056393
E-mail:rsj-zjk@163.com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