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设立专利奖最高奖金10万元首届专利奖年底产生
本报讯 记者杨康 实习生郑秋妮报道:继科技奖励制度之后,珠海再次建立了专利奖励制度。近日,我市出台《珠海市专利奖励办法》以及实施细则,首次设立珠海市专利奖,最高奖金为10万元。据悉,这是广东省首个以政府名义设立的专利奖项。
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珠海市专利奖用于奖励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奖项分为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奖金分别为10万元、6万元。每次授奖实行限额,专利金奖授奖项目不超过5项,专利优秀奖授奖项目不超过10项。
奖励办法规定,申报珠海市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必须是在本市依法纳税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合法组织拥有的,并在本市实施且无专利纠纷的有效专利,同时未获得过国家和省专利奖。
在评奖标准方面,除了专利本身的技术水平外,奖励办法还注重专利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如,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申报专利金奖的一般专利项目申报前连续两年税后利润累计要达到15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也要在30万元以上。
市科技局局长周建纯指出,此前我市已对专利申请进行资助,此次专利奖的设立将使我市的专利资助和奖励制度更加完善,对于鼓励和调动我市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应用,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在此之前,我市企业和个人可以申报的专利奖项主要是由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中国专利奖和广东省专利奖,这两个奖项的专利金奖奖金分别为100万元、10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天威飞马、格力电器、金山软件等5家企业获得过上述奖项,其中包括2项中国专利奖,8项广东省专利奖。
对于已获得国家、省级奖励的专利项目,奖励办法中明确规定,市政府将再按照所获奖金的60%给予奖励。
据悉,珠海市专利奖励办法将于今年8月20日开始实施,首届珠海市专利奖将在年底前评出并颁奖。专利奖的申报工作将于下周开始,具体时间及申报办法将在市科技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