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交纳
问:你好,我是原来国企改制下岗职工。单位从91年交的社保至2002年,其后中断10年了,现在重新有单位了,社保是续交还是要补上间断的再续交,不补行吗?另外想问一下,我这样的女同志退休年龄是多少?医保必须交满多少年才行?
提问者:WYUYU01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社保的交纳问题的咨询!
一、您从原单位辞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需要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移到个人后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或正常缴纳社保费。是否补缴,决定权在您自己。如果养老保险不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如果医疗保险不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可以现在补交、也可以以后再补缴,都由您自行决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
缴费时,请持您的《社会保险证》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29-32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以后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
您可按以下缴费档次和标准自行选择缴费(补缴或续缴标准都一样,此标准的执行时间截止2012年6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22670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一档 60% 1134 20% 226.80 2721.60
二档 70% 1322 2***.40 3172.80
三档 80% 1511 302.20 3626.40
四档 90% 1700 340.00 4080.00
五档 100% 1889 377.80 4533.60
六档 150% 2834 566.80 6801.60
七档 200% 3778 755.60 9067.20
八档 250% 4723 944.60 11335.20
九档 300% 5668 1133.60 13603.20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1889 9% 170.01 2040.12
4.8%(一经选定,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 90.67 1088.04
3、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00元/月
二、依照现行我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完结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及《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次性清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是连续缴费年限(按上年度我市城区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水平和每年的递增比例核算),补齐医疗保险不足的缴费年限后,享受宜昌市城区医疗保险相关待遇(既享受按您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划分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又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具体清算标准如下:
2000年12月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2003年1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2003年1月1日以后计算单位缴费时间不得少于15年;2000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性不得少于30年,女性不得少于25年;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基数,以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按10%的递增率,一次性补齐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缴齐后,终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个人帐户管理科,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675***52,6755517。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郑琼玲,联系电话:6755132 6756862。
三、按照现行社保政策,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参保职工,方可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或随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以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2、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根据以上政策,结合您所述情况,您应该是50岁退休。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56。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万事顺意!
回复时间: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