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土瑶群众家门口的法庭
为切实解决“土瑶”群众因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难题,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9月22日上午,平桂法院沙田人民法庭到“土瑶村”明梅村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宣判并进行了释法明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案情回顾:
在原告凤某与被告赵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被告于2004年认识后同居,生育四子女,跟随被告在平桂区鹅塘镇明梅村生活。婚后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15年起双方共同种植杉树,2018年原告外出打工,2019年原告还时常回家,2021年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平桂法院主办法官多次电话交心,了解到原、被告共同生活17年并生育四个子女,年龄尚小,且有一个身患残疾的小孩需要长期照顾,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都有一定过错,双方均应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9月22日,平桂法院主办法官到明梅村村委巡回审判,宣判后耐心地开导赵某及其子女,指出家庭和睦需要夫妻双方齐心协力,相互尊重,齐心协力,子女也应该多与母亲联系,促进家庭感情。
近年来,平桂法院着力打造“一庭一品牌”司法品牌工程,设置“一村一法官”联络点在乡镇、社区、村屯,深入“土瑶村”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大胆探索村居由“少讼”向“无讼”转变之路。延伸司法服务,充分发挥“蒲公英”精准普法团队、“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岗、服务站作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同时与其他部门联合,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依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全方位服务乡村振兴,2018年以来平桂法院人民法庭巡回办案703件。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