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 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 2021〕6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并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67号)
宁明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2日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