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三个推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社会公众关注度、敏感度都比较高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金坛区财政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来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管。
一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将应予公开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按要求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及时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都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最大限度征集潜在供应商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从而保证充分竞争。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依法全面做好对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处理,做好投诉处理以及处理结果公告等工作。
下一步,金坛区财政局将按照要求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创造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