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已由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株发改审[2016]1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株洲县渌兴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南洲开发区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株洲县南洲开发区
2.3 规模:1.堤防加高培厚:大堤加高培厚6.607公里,堤线改造加固兼顾道路工程,堤面道路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2.内外坡护砌:对全长6.607公里的堤段内外坡护砌。护坡范围:护坡下至堤脚,上部护至堤顶。3.穿堤建筑物接长或改造:堤段内沿途分布穿堤涵闸7处,穿堤泵站4座,其中重建泵站1处。4.堤身防渗:对堤身存在渗流稳定问题的4.7公里堤段进行防渗处理,主要处理方式为设置混凝土塑性防渗墙(0.3m)厚和锥探灌浆。5.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759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壹级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 4 月1 日至2016年4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原招标投标管理局窗口 持(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8)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名单截图)、(9)劳动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6个月的投标人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上述资料需验原件,并递交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株洲县渌兴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株洲县渌口镇
联系人: 何先生
电 话: 133****5063
(2)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系人: 王萍 陶俊安
电 话: 0731-27699789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