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专家评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我区建设了120套专家公寓供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使用。为了保证专家公寓入住评审工作有据可依,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禅经发〔2010〕100号)、《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禅经发〔2011〕81号)的有关规定草拟了《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专家评分暂行办法》(见***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3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henxi@chancheng.gov.cn。
二 、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757)82340450;联系人:陈玺。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417之2室陈玺收(邮政编码:528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1.禅城区专家公寓入住专家评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禅经发〔2010〕100号).pdf
3.《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禅经发〔2011〕81号).pdf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3年7月9日